商鋪正面臨街的部分只有少數空調懸掛,剩下的十幾臺空調外機被安裝在商鋪后側,直面小區住戶家。現在已經是初夏了,30度的高溫天已然開始,未來這十幾臺空調外機持續使用的情況下,一方面會有難以忽略的噪音,另一方面其產生的熱風風浪會讓附近綠化吃不消,需要商鋪方面納入考量,以免后續產生糾紛。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左鄰右舍的空調主機對著自家窗戶使勁吹等等,這都屬于不可量物侵害,可以要求對方拆除。空調噪音和熱浪屬于不可量物侵害,在《民法典》第294條中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相鄰不動產間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一般是指煤氣、蒸汽、臭氣、煙氣、煤煙、熱氣、噪聲、振動或其他類似物質。不可量物侵害,是指噪音、煤煙、震動、臭氣、塵埃、放射性等不可量物質侵入鄰地造成的干擾性妨害或者損害,在性質上屬于物權法相鄰關系的一種類型。不動產權利人排放或棄置有害物質,不得違反國家規定。由于不可量物侵害與環境保護法調整的內容具有內在關聯性,這里的“國家規定”主要指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的規定。是否違反國家規定,是判斷不動產權利人排放或施放行為的合法性以及是否侵害他人相鄰權的重要依據。